国电南瑞: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9686 传真:(8621) 58304009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之法律意见书 致: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国电南瑞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 的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