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安泰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 年第四次会议于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通知于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 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经现场与通讯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3-03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