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安泰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为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