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4-012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