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0408ANTAI GROUP(600408)2024-04-02 11:4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 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十二条 当符合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