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会(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审议事项落实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管理,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