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为公 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做出决议,同意董事仍应超过公司全体董事的半数。 公司监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 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