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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柳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600423LZCIC(600423)2024-03-29 11:2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等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