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后,对终止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建材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向包括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同时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 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下属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控股权及上 市公司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