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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制度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 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0 16:32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门具体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以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工作。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夏建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其他人或者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内幕信 息。 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证券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相 关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1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合规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制定本会议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审议,促 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及决策程序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 事会: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1 (七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公司章程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中国·宁夏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党委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二章 附则 公 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10 16:32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 第四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下列情形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最低要求时; (三)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四)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部门 证券部门为董事会日常事务部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提交董事长,董事长应当视需要征求高 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 ESG、薪酬与 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1 (三)董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管理,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保护 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证券部门为 环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开展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事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的环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责任部门为证券部门、安全环保部,责任人 员为上述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安全环保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应积极、主动与证券 部门沟通,及时提供公司应披露的环境信息,配合证券部门做好环境信息 披露工作。 第二章 应 ...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10 16: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等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同时接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5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 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 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 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 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