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时代新材: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时代新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600458TMT(600458)2024-09-30 08:4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四年九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邮编:410000 网站:www.qiyuan.com 关于 7-3-0 致: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湖南启元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