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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458TMT(600458)2024-03-28 07:5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株洲时代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凌志雄先 生、张丕杰先生、田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张丕杰先生、田明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