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4]第 6-0000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_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4]第 6-0000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贵部")出具的《关 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 公函【2024】040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涉及到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 题,我们阅读了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在逐 项做出说明,具体如下: 问题 1.关于业绩承诺。根据年报以及相关公告,公司前期收购江西鼎元生态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元生态),交易对方承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和 2024 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 10,941 万元、11,552 万元、12,118 万元、 1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