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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杭萧钢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0477HXSS(600477)2024-08-22 11:1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