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以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