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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千金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马理)

株洲千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马理,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