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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下 irm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www.qiyuan.com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千金药业")委托,担任千金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 知》 (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千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