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千金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增长 11%,未达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30%"的业绩考核条件,拟回购注销 121 名激励对象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6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注销数量为 3,628,000,预留授予的回购注 销数量为 32,000 股;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张 新民、刘向东、雷颖、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