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千金药业")委托,担任千金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千金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