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 公司,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 报告的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管理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 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企业(指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