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 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52,425,26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8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8,227.3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船舶 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