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林赫)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林赫,于2020年12月起任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经自查,本人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 否√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 是□ | 否√ | | | 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 | 是口 | 否√ | | | 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4 |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