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福能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十届六次董事会第一次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必须 事先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 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 所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