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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亨通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487HTGD(600487)2024-05-17 13:1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133 号 致: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亨通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司慧、万晓宇律师(以 下简称"本律师")就亨通光电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亨通光电第八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次股东大 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亨通光电股东和授权代表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 725,328,801 股,均为截至 2024年 5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