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精工钢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 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 提供了积极建议和帮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运作管理的规范和效率。同意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