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