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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600499Keda Group(600499)2024-07-15 10:3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监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董监高减持股份时应当规范、理性、有序,充分关注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董监高实际离职后半年内;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