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 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1 -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独 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强化对内部董事及 经理层的约束与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