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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600512TENGDA CONST.(600512)2024-04-15 09:3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 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规定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