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 之 法律意见书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478 号 致: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腾达建设")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 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