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确保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 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 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1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