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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0537EGING PV(600537)2024-04-26 15:3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需有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由公司 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