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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0537EGING PV(600537)2024-04-26 15:3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成员中任 命,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委员会全体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该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