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的说明 天健函〔2024〕43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648 号)。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现将亿晶光电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 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 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 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 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