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 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董事个人不得代表董事会, 未经董事会授权,也不得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