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在提名、薪酬考核方面的 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为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给予配合,保障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履职。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会议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由董事会在董事会 成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事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七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