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805号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 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济川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 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