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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恩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600572CONBA(600572)2024-08-16 10:5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可根据需要聘任公司内外部专家担任委员 会专家顾问。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