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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575Huaihe Energy(600575)2024-03-26 11:1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