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的指导和监 督下开展提名工作,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 支付。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 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克劳斯玛菲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