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00579KMCL(600579)2024-08-30 11:4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明确公司总经理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克劳斯玛菲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管理,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应事先听 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拟订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年度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