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克 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