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579KMCL(600579)2024-08-30 11:4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 及《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