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天地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天地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不低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