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新华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О二四年三月 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 会联络部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