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新华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О二四年三月 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