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59 号 关于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金杯汽车,A 股证 券代码:600609; 刘同富,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许晓敏,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张 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1- ──────────────────────── 孙学龙,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对外 担保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相关担保未履行决策程序的违规行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新增 2020 年度贷款额 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称,2020 年公司预计与沈阳金发汽车钢 圈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钢圈)签订互保协议金额 30,000 万元。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5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华夏银 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主债务人金发钢圈在华夏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