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程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 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会与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