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641SWEC(600641)2024-04-26 12:58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