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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制订)
600644LEP(600644)2024-03-29 11:4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 年制订)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 年制订)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 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独立董事的 日常联络和专门会议组织工作。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 年制订 ...